FIP #1 EOSC主网改进提案

1.会议宗旨

本会议制度依据eosforce.io主网代码,超级节点投票表决机制,制定本制度。

2. 会议举行

  • 2.1 超级节点会议每月举行一次。超级节点会议秘书处认为必要,或者1/6以上超级节点提议,可以召开超级节点临时会议。

  • 2.2 超级节点会议由超级节点会议秘书处组织召集。

  • 2.3 超级节点会议有三分之二以上节点出席,始得举行。候选节点可以应邀列席会议,但无投票表决权。(按超级节点会议开始前,确定23名具有投票权的超级节点名单)

  • 2.4 超级节点会议秘书处在超级节点会议三天前,需完成下列准备工作:

  • 2.5 列出会议日期时间、议程草案并通知所有节点 收集会议议案 会议的其他准备事项,包括会议方式(视频还是现场),会议直播途径等会议的种类(例会及临时会议) 超级节点临时会议不适用前款规定

  • 2.6 会议主持由各超级节点轮值主持,每次超级节点会议结束前选定下一次会议轮值主持节点(及备选节点)。

  • 2.7 超级节点会议秘书处就本次节点会议结束至下一次超级节点会议期间,就涉及超级节点会议事项具有需向轮值主持节点报告的职责;轮值主持节点期间对秘书处工作有监督督促职责。

  • 2.8 秘书处在秘书长领导下,办理超级节点会议交付的事项和处理会议日常事务工作,并就超级节点会议通过表决事项执行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和汇报。超级节点会议秘书长由超级节点会议选举委任,同时设置2名副秘书长,会议秘书处任期3个月。

3.议案的提出和审议

  • 3.1 各超级节点有权提出属于超级节点会议决策范围内的议案。由轮值主持节点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轮值主持节点需初步审核议案内容完备性以及是否为超级节点会议的审议范围。

  • 3.2 会议议案涉及专业性和可行性,轮值主持节点或秘书处可寻求eosforce或业内专家团队出具审核意见提交会议,同时可邀请专家出席会议发表意见,接受超级节点会议的咨询。

  • 3.3 超级节点会议举行前,轮值主持节点和秘书处对准备提交会议审议的重要议案,可共同决定将草案公布,广泛征求意见,并将意见整理提交会议。

  • 3.4 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在会议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经轮值主持节点同意,会议对该议案的审议即行终结。

4.议案的讨论机制

  • 4.1 会议由轮值节点主持,会议发言权由主持人分配,但会议主持人除维护议事规则之外,不得就讨论内容发表评论,也不能对任何人的发言进行总结。 第十四条 议案由提案人负责简要介绍。发言者需举手向主持人申请发言权,先举手(或按发言申请者)先发言,主持需宣布 “某某节点代表或专家请发言”,并可约定发言时间限制。多人举手发言,主持人可依次记录依顺序发言。

  • 4.2 轮值节点主持需要对当前议案发表评论或因利害关系需要回避,轮值节点主持需要让出主持之位并授权一位临时主持,直至本议案表决结束。

  • 4.3 所有节点辩论需要通过主持人进行,参会者之间不得直接针锋相对辩论,更不能发生互相谩骂或过激语言冲突。主持人有权打断超过时间限制的发言,或者拒绝超过次数限制的发言申请。

  • 4.4 超级节点会议只讨论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会议遵循“先提议后讨论、没提议不讨论、讨论只讨论当前提议”的原则。会议主要围绕“是否应该通过当前议案”展开,与当前议案无关的言论可随时制止。

5. 议案的表决机制

  • 5.1 会议议案表决,遵循eosforce官网代码,需要2/3以上超级节点表决同意。表决方式采取现场举手方式、链上表决或其它方式,但每个具有具有投票权节点的投票记录均需公记录并公布,以符合区块链透明公开的精神。

  • 5.2 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在审议中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经轮值主持提出,由超级节点会议决定,可以授权轮值主席和秘书处审议决定,并报下次超级节点会议备案,或者提请下次超级节点会议审议。

6. 会议公布

  • 6.1超级节点会议结果由秘书处会后在eosforce官方网站、论坛、公众号等媒介公布,未来有条件时可将会议结果上链,以便可查阅和不被篡改。

  • 6.2 超级节点会议可视频直播或文字直播,供公众查阅了解。

本会议制度自超级节点2018年8月17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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